注射用苄星青霉素2.4兆/ 12ml
适应症:
苄青霉素苄星适用于成人、青少年、儿童和新生儿,用于治疗和预防下列感染:
用于治疗:
——丹毒
梅毒:早期梅毒(原发性和继发性)
-潜伏梅毒(神经梅毒和病理性脑脊液表现除外)
——雅司病
——品他病
预防:
-风湿热(舞蹈病、风湿性心炎)
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
——丹毒
用法用量:
剂量学
建议的剂量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和类型、患者的年龄和肝肾功能。
管理方法
该制剂严格用于肌注。
注射不得注射到灌注减少的组织中。
预防措施,警告:
苄青霉素不应用于灌注减少的组织。
在开始使用苄青霉素苄星治疗前,应仔细调查既往对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或其他β-内酰胺类药物的过敏反应。
治疗前,如果可能,应进行超敏试验。应使患者了解可能发生的过敏症状,并需要报告它们。
对于长期治疗(超过一次剂量),建议定期评估器官系统功能,包括肾、肝和造血功能。
长期使用苄青霉素或苄星偶尔会导致非易感生物或酵母菌过度生长,应仔细观察患者是否有重复感染。
抗生素相关的结肠炎已被报道与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,包括苄青霉素和苄星,可能严重范围从轻微到危及生命。因此,对于在使用任何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出现腹泻的患者,考虑这种诊断是很重要的。如果发生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,应停用苄青霉素,咨询医生,并开始适当的治疗。这种情况下禁止使用抗蠕动药物。
如果先天性梅毒患者不能排除神经系统感染,应使用在脑脊液中达到较高水平的青霉素。
对于严重肺炎、脓胸、败血症、脑膜炎或腹膜炎等需要较高血清青霉素水平的疾病,应考虑使用苄青霉素水溶性碱盐等替代治疗方法。
fda介绍:
-对青霉素类或任何辅料过敏。
-对另一种β -内酰胺类药物(如头孢菌素,碳青霉烯或单巴坦)有严重即时超敏反应(如过敏反应)史。
-当使用利多卡因溶液作为溶剂时,肌肉注射苄青霉素苄星前必须排除利多卡因禁忌症。
药物相互作用:
不建议同时给药苄青霉素苄星:
-抑菌抗生素:基于不将杀菌和抑菌抗生素结合使用的一般原则。
在共同服用以下药物时应谨慎:
——丙磺舒
——甲氨蝶呤
——抗凝血剂
存储指令:
不要储存超过25个°C。
重建后,应立即使用苄青霉素苄星。